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中止处理有期限吗

行政复议中止处理有期限吗

2022.11.21 行政诉讼 1840人浏览举报
解析
行政复议中止的处理有期限,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以及第四十二条,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对于这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孙政律师 2019.02.23 1818人看过
  • 中止行政复议有期间限制吗

    中止行政复议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中止的时间取决于中止的事由,行政复议从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孙政律师 2020.07.06 13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一般是没有明确时间限制的。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中止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中止事由消除后,行政复议期限将继续计算。

    孙政律师 2020.05.22 20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后的期限怎么算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孙政律师 2020.05.18 1543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据此,行政复议中止审理有期限,待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审理。因此,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应当以中止原因消除的时间为准。

    孙政律师 2020.07.09 237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等。

    孙政律师 2020.05.28 190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处理期限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

    孙政律师 2019.03.15 17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处理的的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孙政律师 2019.02.20 177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处理期限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孙政律师 2019.03.16 1820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 10076

    精选解答
  • 27067684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