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律网小编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具有拘束力,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决定不服的,法律规定了复议或者诉讼的救济程序。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必须先进行复议,那么,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

在一般的行政案件中,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前置的要求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

华律网小编行政案件复议前置的利弊分析(一)行政案件复议前置存在的合理性我国法律为何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土地、税务、商标、专利等专业性强和数量大的案件)以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纠纷可以采取行政诉讼这一法律手段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呢?行政复议前置的利弊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