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延期是否要举行听证
2021.09.17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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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行政复议延期与举行听证是没有关系的,对于案情复杂的复议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复议期限。而行政听证是作出
行政处罚前,被处罚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因此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举行听证的范围不包括行政复议延期的情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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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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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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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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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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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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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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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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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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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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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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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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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审理。
孙政律师
2019.02.27
194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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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孙政律师
2020.05.22
142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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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孙政律师
2020.05.22
12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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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能延期,行政复议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孙政律师
2021.07.05
168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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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孙政律师
2019.02.19
153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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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孙政律师
2020.05.15
144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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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公开举行听证且由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组织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当事人签字。
孙政律师
2020.08.04
109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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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包括: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孙政律师
2020.07.25
105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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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公开举行听证,听证由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并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孙政律师
2020.08.21
93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