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60日计算:自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算,当场作出的自行为作出日算;送达文书的按签收日算,邮寄的按邮件签收单或送达回执签名日算,公告的自期限届满日算;补充告知的自收到通知日算;能证明知道的自证据证明日算,因不可抗力等耽误的自障碍消除日继续算。

在我的生活中,有很多的案件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那么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是自然日吗?这个期限是怎样进行计算的,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相关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其回复期限并未规定为10个自然日,而是严格限定在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内,复议机关必须竭尽全力在第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即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若决定不予受理,则需向当事人明确阐述不受理的具体原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超60日不符合法定程序。若社保部门原因超期,应解释,无理由超期属不作为,职工等可复议或诉讼;若申请人原因超期,部门可能终止程序,申请人重新申请时超期或影响结果时效性。

需向被申请人发放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以及相关文件资料。而被申请人则需要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提出详细书面回应,同时必须附带上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各类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