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想要求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是否是合法合规的要求呢?在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停止执行的,但行政复议的原则上是不停止执行。下面是小编对相关法律内容的整理,欢迎大家阅读。

1.当行政复议机关经过权衡后发现有必要进行暂时中止或暂停行动时;
2.如果申请人提出了暂停执行的请求并且得到行政复议机构的认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并符合规定的,则会作出撤回继续执行的决策;
3.在特定情况下,被申请人可能会提出需要暂停执行的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条件,如果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有异议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是需要认真审查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复议。那么,执行异议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执行异议复议期间是否停止

执行异议审查,原则上不应终止执行程序”。然而需注意的是,如果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不暂停强制执行,那么一旦执行事项完成,可能会导致部分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改正,同时也可能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从而使执行救济的宗旨无法实现。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拘留通常不停止执行,这是为保障行政管理秩序稳定。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停止,包括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认为需停,申请人申请且复议机关认为合理,以及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况。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