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许可证,应当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质监局进行申请;质监局对产品检验合格之后,即可以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进行生产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在相关政务系统中填报申请资料;2、受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核。受理后,由许可审查中心人员上门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4、审批。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5、发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全网公示许可信息。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1、企业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企业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必须要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4、必须要有厂房需要具有相应的功能布局,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设备需要符合产品的工艺流程,能够将产品生产出来即可。有些产品对自动化包装灌装等方面有要求。具备细则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并检定;5、必须要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6、必须要有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7、必须要有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8、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许可证,应当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质监局进行申请;质监局对产品检验合格之后,即可以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许可证进行生产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以下这些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等。
因各个地区监管不一各地小作坊办理条件不一致,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内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不难办,符合餐饮经营条件后依法提供申报资料即可。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旱厕等污染源二十五米以上;2、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3、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置于保洁设施内。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