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量权的特点是选择性和任意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相对于羁束裁量权而言,可以理解为: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幅度内,享有一定的选择权。即行政机关可以自由的或根据自己最佳判断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特点:1.行政执行是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的;2.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3.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4.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等。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行政许可是以申请的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管理性的行政行为。管理性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行政环境的特点:(1)复杂性。公共行政环境是多种多样的,是多层次、多结构的、是非常复杂的。(2)约束性。公共行政只能在公共行政环境所提供的空间和各种条件下进行,不能超越它所提供的各种限制条件,必然受到公共行政环境的约束。
所谓自由裁量权,指(法官)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是正义、公正、正确和合理的。法律常常授予法官以权力或责任,使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时是情势所需,有时则仅仅是在规定的限度内行使之。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是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一个过程。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为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和行政目标的实现。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的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在行政处罚幅度内、选择行为方式、作出具体行。
行政合同有哪些特点
免费查看行政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免费查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免费查看盐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免费查看工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