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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上常见的犯罪行为,包括经济犯罪、伤害犯罪等,经济犯罪一般都是对他人的经济造成损害,而伤害犯罪一般是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而这些犯罪都需要受到处罚
你好,最高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该条规定采用了法律要件分类说中规范说的观点为理论依据[5],将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确定为“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即权利及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所依赖的事实[6]。根据此条规定,待证的基本事实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一类是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事实。在出现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裁判者要对真伪不明的待证事实进行归类,确定对该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并据此判决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环境侵权案件一般适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受害人只需证明存在侵害行为以及遭受损失即可。而惩罚性赔偿主要在于惩戒、制裁侵权人而非补偿受害人,证明标准应比传统“优势证据”更高。受害人举证应达到“真实的高度盖然性”,即必须使裁判者内心确信其陈述为真实事实且具有高度可能性。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力明显高于被告提供证据的证明力,裁判者内心确信原告的陈述具有高度可能性,即达到证明标准。“真实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既充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予以规制,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对社会的调节作用。原告的举证要求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