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指在不适宜采用简易程序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遵循的程序。一般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经历三个阶段: 1.调查取证阶段 这是实施行政处罚的第一个阶段。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应当遵循法定的规则,即行政执法人。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一、调查。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二、审核。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终结,做出处理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送达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1、法院拘传不是行政处罚。2、拘传属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行政处罚法》规定: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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