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行政处罚争议进行立案后,如果原告不出庭的,可以作撤诉处理。原告申请撤诉的,能否撤案由法院进行裁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行政处罚后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能立案。刑事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第一,有犯罪事实发生;第二,该犯罪事实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该犯罪案件是属于本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刑事案件应当立案。
1、若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之后,若发现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1、若被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之后,若发现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即使是实施警告的行政处罚也要立案。警告是行政处罚种类中的一种,并且是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对被处罚人作出的一种处罚,行政机关需要及时立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需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就可以将立案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立案后,不可以行政处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