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方法有: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等。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或者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处罚应予以撤销,责令有关部门改正,对直接负责人主管人员和负责人依法予以处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是属于程序违法的情形,当事人对违法送达有异议的,可以申诉或者检举。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而处罚决定书违法送达,是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检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