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组织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的,当事人应当在被告知较大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由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其进行申辩和质证。
首先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组织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的程序要求为:当事人提出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制作笔录。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公开组织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