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

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但大多数情况下,执法人员不是违法事实的直接感知者,对于执法人员来说,违法事实是永远不可能重现的过去。法律咨询: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律师回答:为2年,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所谓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那么,对于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有哪些具体规定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用。

行政处罚的时效性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一般规定为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涉公民生命健康、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为五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时效从行为发生或终了日起算,有特别规定从其规定,如治安处罚为六个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若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