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设定范围
2024.04.24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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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针对该词条内容,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6.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7.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中,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也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此次意见只针对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解答,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 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 第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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