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除法律规定的需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可以对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该在行政机关告知三天内提出,但什么时候出听证结果是没有规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等。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要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消防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