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是一种法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
警告可以口头也可以是书面形式。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
具体程序包括: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4、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等。
针对该词条内容,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 1.调查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警告的处罚; 2.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
口头警告属于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根据中国的立法体制,行政处罚法的效力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1)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规章。
即使是实施警告的行政处罚也要立案。警告是行政处罚种类中的一种,并且是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对被处罚人作出的一种处罚,行政机关需要及时立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需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要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轻微违法行为,对违法人员进行警告的,要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