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行政机构在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并非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反而受到自身利益驱动,对有利的案件争相管辖,对无利的案件则置之不理,从而加剧了行政机关在行政违法案件管辖权方面的矛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才会立案的,而起诉的条件之一是法院具有管路权。而法院管辖权有很多类型,如级别管理、专属管辖等,那么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怎样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关于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发生劳动争议,可按四步处理:先双方自行协商,营造友好氛围;协商不成申请调解,由调解组织促成协议;调解无果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对仲裁不服可提起诉讼,处理时要及时合法公正并保存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法院查封房屋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