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是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是什么意思

2023.01.11 行政诉讼 37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行政处罚法中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行为人所占有的违禁品或者实施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工具和物品。
行政处罚中的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报告编号:NO.2023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行政处罚法种类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的种类如下:(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孙政律师 2023.04.26 10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时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间是两年,即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没有被发现的,两年后即使发现,也不再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只是没有找到违法行为人或者证据尚不确凿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追究。

    孙政律师 2019.06.27 663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处罚种类是什么

    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孙政律师 2022.09.06 2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孙政律师 2020.07.21 120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

    孙政律师 2022.12.13 1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如何从轻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孙政律师 2020.08.10 160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立法目的是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孙政律师 2023.02.17 964人看过
  • 酒后开车的行政处罚法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建成律师 2022.04.29 57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

    孙政律师 2021.07.14 1280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 10657

    精选解答
  • 2403236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毁坏他人的财物是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故意对公私财产进行毁坏,达到一定的案值就会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 没收的非法财物如何处理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没收的非法财物,除了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其他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关于没收的非法财物的处理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 如何处理没收的非法财物
    我们都知道没收非法财物顾名思义就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那么如何处理没收的非法财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复杂,可直接联系华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律师定为您提供最优质且最适宜的建议。
  • 非法集资怎么清算涉案财物
    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这个时候如果我们到公安局进行报案是要立案调查处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故意毁坏非法财物怎么处理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之所以能够有秩序,最根本是因为有法律的约束。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人身权益还是财产权益。那么故意毁坏非法财物要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非法占有我的财物
    具体情况da
  •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构成侵占罪,最高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问题
  • 非法占用他人财物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 非法扣押他人财物怎么界定?
    我国法律禁止以私力强占的方式来实现自我救济,为追索债务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不按犯罪处理,那么对于强行夺取他人财物,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损失,情节恶劣的行为就无法得到有力打击,为索要债务扣押他人财产的行为人就会肆无忌惮,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司法秩序。 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之外的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 在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对非法扣押他人财物追索债务的行为单独确定罪名的情形下, 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我国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介入非法扣押他人财物追索债务的案件,而不应以存在经济纠纷为由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扣押他人财物追索债务的行为虽然未被我国现行刑法定性为犯罪,但该行为一方面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另一方面,以私力救济强占扣押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因此,公安机关对于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的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经教育、制止后,依然扣押的,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盗窃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直接主管的责任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可见,单位责任人不“实际占有”财物仍可以认定其“非法占有”目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