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人员违反一条多款的,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对多个处罚决定合并进行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
判断行政处罚是否为案由需要判定是否构成案由的构成要件。行政处罚案件分为三种类型:案件,不作为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由于行政案件处于调查阶段,初步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有关陈述确定,行政处罚档案的封面必须由案件确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