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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单处罚款的如何缴纳

2021.09.17 行政诉讼 109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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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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