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形是什么
2024.04.18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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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
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第六十八条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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