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那么,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答案是肯定的,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即可告知。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而采用一般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则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告知。
行政处罚告知书X质技监罚告字[××]x号××(相对人名称):XXx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等依法在××(地点)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x×(所从事的行为),涉嫌××。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
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的告知方式是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存在异议,可以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程序的告知: 1、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重视; 2、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