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下结案的,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等。关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那么,法律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加处罚款;通过查封、扣押财产抵缴罚款;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救济。
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只要有两种,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2、自伤自残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关于不予监外执行的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