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处罚终止执行的条件:(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处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条件如下: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第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终止进行调查的情形包括:行政案件中没有发现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或者具有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如果具有上述情形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应当终止调查。
行政复议后能中止行政处罚吗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是有处罚书吗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
免费查看保险公司格式条款处罚案件
免费查看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申请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