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有:1、提起诉讼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5、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6、选择调解的权利;7、自行和解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有:1、提起诉讼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5、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6、选择调解的权利;7、自行和解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2、原告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3、当事人有权对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但是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提起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申请再审的权利;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诉讼权利如下: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等。
1、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2、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
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除起诉权之外,还享有以下权利:(1)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可以提起反诉。
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