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驾校把车撞坏了,如果不是因为学员的主观原因导致的,则责任由教练承担,由其进行维修,而且由于教练是驾校员工,所以驾校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教练的主观过错导致车辆撞坏的,则赔偿责任由学员承担。
当机动车通过买卖或者其它方式进行所有权转让并完成交付之后,却尚未依照法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时,假若在该期间内发生了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的事故,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0条之规定,此种情况下应由买方即受让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因在于,机动车一旦完成交付(注意,未经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交易难以认定为真正意义上的交付),原来的车主便不再拥有对车辆操控利用的实际能力,同样也无法从后续的营运活动中获取任何现实回报。因此,在这种情境之下,原车主无须承当因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当然,虽然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机动车过户变更登记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影响机动车所有权权利的实质性转移——这里只涉及到对行政管理法规的违反,与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无关,因此,原车主无需为此类事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卖车没过户出了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学员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时,应该由教练进行指导,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学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而教练员、驾校又已经尽到应尽义务、责任,以及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的,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教练员的责任。如果学员在未经教练允许的情况下独自驾车,应有学员本人承担责任。
对需要进一步核查、检验、鉴定的车辆、证件、物品等,交通警察应当依法扣留或者扣押,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扣押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已经死亡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注明。
负全责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免费查看代驾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免费查看酒后代驾发生事故由谁担责
免费查看各级施工负责人(施工主管)防止事故责任
免费查看运输合同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免费查看将车借无驾照人驾驶发生事故,车主担责吗?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