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有以下这些具体形式:(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四)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方式包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情形有:1、伪造来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自当然也是犯罪了。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百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度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官司吧。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问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答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情形有:1、伪造来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自当然也是犯罪了。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百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度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官司吧。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问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答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