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犯罪构成。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且数额达到一定金额,才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定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