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寻衅滋事立案标准为:(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