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法(
南阳)
律师事务所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始创于1982年,2018年在南阳设立分所。该律所业务广泛,涵盖企业法律顾问、
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始终秉持“专业、专心、专注”的服务理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该律所办过的一起经典
刑事辩护案。
案件详情:一审获刑,委托上诉
当事人因涉嫌
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在此困境下,当事人委托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原来,2022年11月20日15时25分许,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受害者与王大娘(化名)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王大娘(化名)回头看了一下以为是对方自己摔倒的,便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受害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大娘(化名)
肇事逃逸负全责,一审
法院也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案件难点:重重阻碍,辩护艰难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其一,王大娘(化名)被认定为全责,交警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很难推翻;其二,事故造成了受害者死亡,在此情况下做无罪辩护面临巨大的阻力和压力;其三,一审已经作出判决,想要改变已有判决并非易事;其四,上诉期仅剩2天,留给律师的时间十分有限。
律师工作:审阅卷宗,无罪辩护
光法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一方面,他们立即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另一方面,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尽管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中王大娘(化名)负全责且致一人死亡,正常情况下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问题不大,但律师团队还是决定以王大娘(化名)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为由提起上诉。他们提出了如下辩护思路:根据视频监控,受害人存在超速追尾情况,当事人系正常行驶,不应以逃逸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离开现场的行为不构成逃逸,其不知道发生了事故,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思,且根据现场监控可以明确看出系对方追尾,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认定书与一审法院查明认定的追尾碰撞情形不一致,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案件结果:检察院不起诉,恢复无罪之身
经过律师团队多次与法院和检察院沟通,并进行有理有据的说理争辩,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终,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这意味着当事人恢复了无罪之身,该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也再次彰显了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在这起刑事辩护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改写了命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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