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燕律师,现执业于
新疆金仕成
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超7年,拥有律师执业资格证(A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内科)等多类专业证书。凭借医学、法医学、法律等多重专业背景,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游刃有余。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过的案例3。
案件背景:
工伤叠加
医疗事故王某(化名)作为某国有建筑
公司(化名)的工人,在维修铁路过程中不幸发生工伤。随后被紧急送至某医院(化名)就诊,然而祸不单行,在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医疗事故。这起案件涉及到
工伤赔偿和
医疗事故赔偿两个方面,情况较为复杂。
责任认定:医院主要责任
经过专业鉴定,确定某医院(化名)在此次医疗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这一认定为后续的赔偿协商奠定了基础。原燕律师在了解案件全貌后,深知工伤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的相关
法律法规,她决定为王某(化名)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协商调解:争取全额赔偿
原燕律师代表王某(化名)与医院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她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医院阐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同时,她还考虑到王某(化名)的实际情况,为其争取合理的赔偿。最终,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医院按照10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此外,原燕律师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就王某(化名)的工伤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工伤赔偿也全部到位。
原燕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不仅帮助王某(化名)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还让王某(化名)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除了这起案例,原燕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
在刘某(化名)与某医院(化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医院伪造患者签名,原燕律师抓住这一关键证据,最终
法院推定被告医院有过错,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且二审维持原判。在罗某(化名)与某县医院(化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同样因医院伪造患者签名,原燕律师据理力争,法院认定医院有过错,酌情确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在黄某(化名)与某保险公司(化名)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燕律师通过调取交警大队现场勘察情况、笔录等材料,全方面分析机动车的错过程度,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机动车乙方承担60%的责任。
原燕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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