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持有执业证号1310120********10,服务地区为上海,执业机构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张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她身兼数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还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执业以来,张艳丽律师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领域表现出色。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她荣获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此外,她还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被评为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
在公益事业方面,张律师也积极投入。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法律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同时,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刑事辩护案例
-某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A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领导授意下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阐述张某(化名)有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刘某(化名)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庭审时,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未加重。
合同纠纷案例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5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其交易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赵某(化名)起诉对象错误。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虽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但系持股100%的唯一股东且直接参与交易,其主张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物流公司起诉被告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主要证据为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张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张律师认为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和原告开票是为了冲抵成本,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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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张艳丽律师
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上海执业12年
亮点:
获得“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等1项荣誉,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诈骗罪从轻处罚缓刑2年”等12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张艳丽律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在是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执业至今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2016年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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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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