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年限,现就职于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服务地区主要为上海,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等多项重要职务,同时也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专业能力与荣誉
张艳丽
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灵活,执业至今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领域表现出色。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这充分展现了她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卓越见解。2018年,她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其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广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还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公益事业贡献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此外,她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每年她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被评为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
经典案例展示
-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阐述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50万元拒不支付。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交易系职务行为,应由
重庆典某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付款情况,指出郑某(化名)交易行为系个人行为,缺乏职务行为的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物流公司起诉被告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主要证据不足。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第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情况,她认为原告主张的付款对象错误,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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