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领域,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现执业于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服务地区为上海,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张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她身兼数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还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在专业领域,张艳丽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处理,尤其在刑事和合同纠纷两个领域表现卓越。执业至今,她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曾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荣获“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的称号。2016年,她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2020年7月,她接受松江区融媒体中心采访,就时事案件进行点评。
经典案例显专业实力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
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她查阅卷宗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初犯且认罪认罚等方面,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最终,检察官召开听证会并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
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2025年8月,张艳丽律师介入案件,协助刘某(化名)家属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从刘某(化名)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是家中经济支柱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的下限未增加,这一结果体现了张律师辩护的有效性。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5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是职务行为,应由
重庆典某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律师通过分析工商信息、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转账情况,指出郑某(化名)系公司唯一
股东且直接参与交易,其主张职务行为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物流公司起诉被告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主要证据是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张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她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指出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和开票是为了冲抵成本,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公益事业展责任担当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到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每年还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灵活的思维方式以及对公益事业的热忱,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专业与责任,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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