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历程。她是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10120********10,服务地区聚焦上海,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
张律师本科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她身兼数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还是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松江区
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团成员、松江区服务G60普法宣讲团成员。
执业至今,张艳丽律师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表现出色。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她荣获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公益担当,普法先锋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此外,她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被评为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
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案件。她查阅全部卷宗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指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小、无前科劣迹且自愿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刘某(化名)被抓获,张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案例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的交易行为应认定为个人行为。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原告物流公司起诉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主要证据不足。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给原告的转账及发票是为了冲抵成本。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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