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是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
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张艳丽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尤其在刑事和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卓越,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荣获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的称号。
专业领域深耕,理论实践并行
在专业领域上,张艳丽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为劳动争议领域的实务操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执业过程中,她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她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能够充分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提出精炼而富有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产生积极影响。
刑事辩护显身手,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刑事辩护方面,张艳丽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张某(化名)在B
公司领导授意下,安排员工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她指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经张艳丽律师辩护,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她在庭审中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出获利并预缴
罚金等辩护意见,为刘某(化名)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合同纠纷解难题,保障交易公平
在合同纠纷领域,张艳丽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郑某(化名)拖欠赵某(化名)货款,在庭审中提出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交易行为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虽为公司
股东,但交易行为应认定为个人行为。最终,法院认可了她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接受被告某贸易公司委托后,仔细研究证据,认为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之间的交易,被告与原告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经她申请,法庭追加了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她同时代理赵某(化名)。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热心公益普法,践行社会责任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去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法治体检。她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广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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