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张艳丽律师以其在
刑事辩护和
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她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个人信息与荣誉
张艳丽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她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的执业经验。目前,她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担任着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个重要职务。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她获得了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2020年7月,她还接受了
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的采访,就时事案件进行点评。
擅长领域及典型案例
刑事辩护领域
张艳丽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案发后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律师介入后,提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恳请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张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领域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郑某(化名)拖欠赵某(化名)货款,第一次庭审时郑某(化名)称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对交易情况不清楚;第二次庭审又表示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虽为公司
股东,但交易中无证据表明其为职务行为,且公司未支付过货款。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接受被告某贸易公司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缺乏书面合同,原告主张的证据不足。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第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她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公益事业与服务理念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还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她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广受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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