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湖北恩施,覃程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下面就为大家介绍覃程律师以及他办过的案例6。
覃程律师现任职于湖北五经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228201********93,主要服务地区为湖北恩施,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
恩施市金桂大道硒都茶城9号楼133室律师楼。他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还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这一其他专业能力证书。此外,他担任过
公证员、公职
法律援助律师、基层司法所代理所长等职务。
覃程律师的执业经历丰富,2009年毕业于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校,2011年考入湖北司法系统公务员,2014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15年获得省司法厅个人三等功,2017年
辞职成为专职律师。他具有较强的表达和写作能力,了解行政执法单位
办事程序,办理过众多成功案例。
其中,案例6贩毒内案件
减刑以及发回再审效果显著。
法院一审认定当事人贩卖
毒品70多克,判处刑期15年,
罚金5万。这一判决对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然而,覃程律师在二审介入后,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发现部分证据严重存疑。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深入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了覃程律师的意见,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过程中,覃程律师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当事人辩护。经过不懈努力,重审结果有了重大改变。毒品数量从70多克变成了50.3克,虽然比较可惜没有突破50克以下,但这一改变已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局面。同时,罚金也从5万变成了2万。后期家属缴纳了罚金,这也有利于当事人后期的减刑。
覃程律师在其他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如案例1中,他将非法经营案当事人的身份定性改变,使其获得
缓刑;案例2中,成功让未成年
盗窃与
故意伤害案当事人最终不被起诉;案例3中,使同罪前期实刑后期漏罪的当事人获得缓刑;案例4中,代理博主在
侵权案中胜诉;案例5中,为多起涉黑恶案件当事人有效减少刑期;案例7中,让强奸类案件未成年当事人获得缓刑;案例8中,使故意伤害案当事人因证据存疑不被起诉。
覃程律师始终秉持着“共情是办理好案件第一要素”的理念,用专业的心理辅助帮助当事人家属度过艰难时期。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