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程律师在
湖北恩施的法律界小有名气,他现任职于湖北五经
律师事务所,有着8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4228201********93。他的服务地区主要是湖北恩施,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
恩施市金桂大道硒都茶城9号楼133室律师楼。覃程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侵权、行政等领域,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还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他曾担任过
公证员、公职
法律援助律师、基层司法所代理所长,有着丰富的司法系统工作经验。
覃程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案件,其中案例6更是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
在这起贩毒案件中,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贩卖
毒品70多克,判处其刑期15年,并处以
罚金5万。这一判决对于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然而,覃程律师二审介入此案后,并没有轻易接受一审的判决结果。他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覃程律师发现部分证据严重存疑。这些存疑的证据可能会对案件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于是他果断抓住这一关键线索,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在覃程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决定将此案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覃程律师继续深入调查,积极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辩论,重审结果令人欣慰。毒品数量从一审认定的70多克变成了50.3克,虽然比较可惜没有突破50克以下,但这一改变已经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局面。同时,罚金也从5万减少到了2万。这不仅减轻了被告人的经济负担,而且后期家属缴纳罚金后,也有利于被告人后期的
减刑。
覃程律师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同样可圈可点。比如案例1中,他成功将非法经营案的被告人从实刑辩护为
缓刑;案例2里,帮助未成年李某(化名)在
盗窃罪与
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获得不予以起诉的结果;案例3中,让同罪前期实刑的张某(化名)后期漏罪被判处缓刑;案例4代理博主在侵权案中胜诉;案例5在恩施州内多起涉黑恶案件中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刑期;案例7使强奸类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获得缓刑处罚;案例8让故意伤害罪的向某(化名)因证据存疑被检察院决定不予以起诉。
覃程律师认为,共情是办理好案件的第一要素,专业的心理辅助才能帮助在里面的家属度过艰难的期间。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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