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程律师现任职于
湖北五经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228201********93,服务地区主要为湖北
恩施,联系地址位于湖北省
恩施市金桂大道硒都茶城9号楼133室律师楼。他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还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曾担任过
公证员、公职
法律援助律师、基层司法所代理所长等职务。
覃程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侵权、行政等领域,其司法系统公职人员的经历让他具有较强的表达和写作能力,也熟悉行政执法单位
办事程序。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办理了众多成功案例,其中案例6的贩毒案件尤为引人注目。
1.**一审判决与二审介入**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贩卖
毒品70多克,判处刑期15年,
罚金5万。这一判决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覃程律师在二审介入此案后,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他发现部分证据严重存疑,这一关键发现为案件的转机埋下了伏笔。
2.**发回重审与改判结果**
由于覃程律师指出的证据问题,法院最终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覃程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辩护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重审结果有了显著变化,毒品数量从70多克变为50.3克,虽然比较可惜没有突破50克以下,但这一改变已经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同时,罚金也从5万变成了2万,减轻了被告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3.**改判结果的意义**
这起贩毒案件的改判结果意义重大。一方面,它体现了覃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和有效辩护,成功为被告人减轻了刑罚。另一方面,后期家属可以缴纳罚金,这有利于被告人后期
减刑,为其未来的改造和回归社会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除了这起贩毒案件,覃程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成功案例。例如在非法经营从实到
缓刑案件中,他通过改变身份定性、强调被告人有固定工作等因素,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在
盗窃罪与
故意伤害罪不予以起诉案件中,他从车辆折旧和赔偿等方面入手,最终让检察院决定不予以起诉。覃程律师始终秉持着“共情是办理好案件第一要素”的理念,用专业的心理辅助帮助家属度过艰难时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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