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晨律师是云南省临沧市人,拥有华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科班出身的他为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现任云南云晨
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担任临沧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行业内有着重要的地位。
李庭晨律师已执业16年,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其中自2016年起专攻刑事及相关业务,自2024年起重点研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丰富的执业经验让他在
刑事辩护领域游刃有余,他专业从事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毒品罪等跨境犯罪、
毒品犯罪、职务犯罪以及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抢劫罪、强奸罪、
非法采矿罪等传统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李庭晨律师秉持着“专业专注、用心服务”的执业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追求公平正义。他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他擅长打“运动战”“游击战”,战术灵活、战法多变,常常能变不可能为可能,创造出诸多经典案例。
在刘某某(化名)涉嫌运输毒品案中,2025年1月17日刘某某被抓获,现场查获大量毒品。李庭晨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通过前期两次密集会见,初步判断认定刘某某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随后结合在案证据,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期间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历时近11个月。最终,2025年12月10日,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杨某某(化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2024年杨某某(化名)购买穿山甲壳和岩羊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立案侦查。李庭晨和郭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杨某某(化名),认真查阅在案证据,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2025年1月17日,检察机关决定对杨某某(化名)不起诉。
李某某(化名)涉嫌受贿、贪污案里,李某某在担任某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职务期间,存在受贿和贪污行为。李庭晨和郭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李某某,认真查阅、分析在案证据,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开庭时为李某某作罪轻辩护。2025年7月11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李庭晨律师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云南省优秀律师”、省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先进服务能手”和市级“岗位能手”等。他带头创办了云南省临沧市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专门办理刑事及相关业务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当地刑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近五年的奋斗目标是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刑事专业化道路,争取获得“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相信在未来,李庭晨律师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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