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深耕,经验丰富
李庭晨律师科班出身,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他,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在
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积淀。他带领着一支五人团队,以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为理念,致力于打造刑事精品案件。他专业从事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跨境犯罪、
毒品犯罪、职务犯罪以及
故意伤害罪等传统刑事案件辩护工作1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还获得过“云南省优秀律师”、省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先进服务能手”和市级“岗位能手”等多项荣誉。
经典案例之刘某某运输
毒品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17日18时35分,在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下,某县公安局民警在某省某医院对面某集贸市场,抓获从一辆白色福特车后排座接取藏毒黑色密码箱的刘某某(化名)。民警从其接取的黑色密码箱内,查获外用黑色胶带包裹的毒品可疑物16坨,外用黄色胶带包裹的毒品可疑物8坨。经称量,这些毒品可疑物净重为26054.7克,检材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办案经过
云南云晨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刘某某家属委托后,李庭晨律师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通过前期两次密集会见,李庭晨律师初步判断,认定刘某某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随后,他结合在案证据,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关于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意见》。期间,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因案件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这个案件历时近11个月。
案件结果
2025年12月10日,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这一结果充分展现了李庭晨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敏锐的判断力。
更多成功案例展示
除了刘某某运输毒品案外,李庭晨律师还办理了多起成功案例。在杨某某(化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杨某某(化名)委托后,李庭晨和郭俊律师及时会见杨某某(化名),多次会见并查阅证据后,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最终2025年1月17日,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杨某某(化名)不起诉;在李某某(化名)涉嫌受贿、贪污案中,李庭晨和郭俊律师接受李某某家属委托,经多次会见、分析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庭审时作罪轻辩护,2025年7月11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李庭晨律师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专注、用心服务”的执业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追求公平正义。他擅长打“运动战”“游击战”,战术灵活、战法多变,变不可能为可能,创造了诸多经典案例。未来五年,他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刑事专业化道路,争取获得“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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