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香律师拥有深厚的
教育背景。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工学学士,后于202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研修班结业。她的职业履历丰富,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和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多年。2014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曾执业于
天津行通(
唐山)
律师事务所,2023年底转至
北京市盈科(唐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刑事业务部副主任。她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唐山律协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刑委会理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唐山分所合伙人律师。此外,她在2024年和2025年荣获优秀刑事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
王占香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同时也代理婚姻继承、人身损害
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她秉持“专业敬业,勤勉尽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走专业技术刑辩之路,坚持全面精细化辩护。
在王占香律师看来,刑事案件要达到好的结果,需要辩护律师具有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还要重视庭前的辩护工作,越早努力争取辩护的空间越大效果越好。从她经办的众多案例中,能深刻体会到这一经验的重要性。
在李某某(化名)
故意杀人案中,王占香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凭借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将
犯罪未遂辩护成犯罪中止,并认定被害人过错,使李某某一审获减轻处罚
有期徒刑七年,二审再次减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在余某某(化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检察院阶段委托辩护后,她及时阅卷分析,从主观明知和犯罪情节轻微等方面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争取到酌定不起诉结果。
范某(化名)
盗窃罪一案,传唤并将要拘留范某时,王占香律师介入,经过一天的沟通交涉成功取保。之后申请立案监督和撤销案件未果,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她及时阅卷分析论证,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无罪辩护意见和相关判例,最终检察院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决定不起诉。明某某(化名)强奸案中,检察院阶段委托辩护后,王占香律师及时去检察机关阅卷和会见,经过四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专业尽责的辩护,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让当事人能早日重返大学校园。
董某某(化名)涉
电信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王占香律师介入,深入剖析电信诈骗与
帮信罪的认定和两罪的区别进行证据分析,多次与主办检察官及领导沟通争取,最终获检察院不起诉的无罪结果。常某某(化名)
交通肇事罪一案,家属委托辩护后,王占香律师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检察院未予批捕,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及时阅卷分析反复查看视频资料,全方面专业化进行辩护,并多次参与调解工作,最终达成谅解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齐某某(化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法院阶段委托辩护,经她专业辩护积极争取,获判一年两个月并缓刑。闫某某(化名)故意伤害案,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委托辩护,她从鉴定意见、被害人过错及积极赔偿等情节方面经过专业全面的辩护及不懈努力,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结果。
王占香律师用她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在每一起案件中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她的经验和努力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力量。她就像一盏明灯,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指引方向,让人们在困境中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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