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香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拥有工学学士的学位,还于202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研修班结业。她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和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有过多年工作经历,2014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如今,她是
北京市盈科(
唐山)
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也是唐山市律师协会
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盈科全国刑事辩护委员会理事,荣获2024年和2025年优秀刑事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
下面我们来看看王占香律师办理的范某(化名)
盗窃罪无罪案例。2024年8月,在某地广场抓娃娃店内,范某拿走了吕某(化名)遗忘在娃娃机操作台上的手机,关机后装入口袋。吕某发现手机丢失后通过监控找到范某索要,范某一开始否认,后来返还了手机。经鉴定,手机价值3000元。当范某被传唤并即将被拘留时,王占香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王律师介入后,经过一天的沟通交涉,成功为范某办理了
取保候审。她认为范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刑事立案。此后,王律师申请立案监督和撤销案件,但未能成功。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王律师及时阅卷分析论证,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提交无罪辩护意见和相关判例。她详细阐述了范某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深入剖析。
王律师指出,盗窃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在本案中,吕某将手机遗忘在操作台上,此时手机处于一种脱离其紧密占有的状态。范某拿走手机的行为并非是秘密窃取,且在吕某索要时最终返还了手机。王律师还通过相关判例说明类似情况不应认定为犯罪,以理服人,以法为据。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以范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决定对其不起诉。当事人及家属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他们对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
王占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着精神,为范某洗清了
罪名,让正义得以伸张。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全力以赴,坚守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努力。她的故事还在继续,相信会有更多的当事人在她的帮助下,重新迎来生活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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