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辅修了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17年法律领域从业经验,集
法院审判、
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经历于一身,是一位复合型资深律师。他擅长经济纠纷维权、企业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等领域,在
南充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深耕多年,办理过数百起各类案件,深受当事人认可。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
同居关系析产二审案件。
案情简介:
同居多年分手,
财产分割起纷争
2005年左右,陈女士(化名)与鲜先生(化名)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虽未
登记结婚,但共同抚育子女,并经营一家不锈钢批发部,批发部经营所得是主要生活来源。2024年,两人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严重分歧。陈女士于2025年3月起诉,要求分割房产、车库、车辆、存款、经营收益和债权等,并要求鲜先生赔偿财产损失。诉讼中,她发现鲜先生在2025年2月将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及车位转让给其儿子,便
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并撤销,分割购买款。一审法院对无争议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认为房屋及车位已转让给案外人,未处理该房产及车位出资,驳回了陈女士其他请求。陈女士不服,委托陈凤义律师上诉。
办案经过:精准破局,全力争取权益
接受委托后,陈凤义律师先安抚陈女士情绪,深入梳理案件,确定了核心难点。随后,他制定了“梳理出资证据、反驳抗辩意见、明确法律适用、争取合理分割”的二审诉讼策略。
-全面梳理证据:核查所有证据,分类整理出完整链条。重点核实鲜先生支付的购房款凭证,确认其出资292121.05元,同时整理批发部经营记录,证实出资源于共同经营所得。
-精准调整策略:鉴于陈女士二审撤回撤销房产转让请求,陈律师及时调整重点,聚焦鲜先生出资,主张该款项为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维持一审合理部分。
-逐一反驳抗辩:针对鲜先生抗辩,结合事实和法律有力反驳。指出其声称的个人劳务报酬与共同经营相关,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其主张的亲戚借款和儿子出资无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后果。
-明确法律适用: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同居期间未约定财产归属的,共同经营收益和出资购置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并结合陈女士付出较多及照顾女方原则,主张按70%比例分配。
-庭审据理力争:二审庭审中,陈律师沉着冷静,围绕焦点辩论,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结合证据反驳抗辩,强调出资为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并照顾女方,其观点获法院认可。
案件结果:二审改判,成功追回分割款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陈凤义律师观点,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部分判决,鲜先生支付陈女士房屋及车位出资分割款204484.73元,品迭后支付310289.6元,驳回陈女士其他请求,明确了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负担。陈女士成功追回31万余元财产分割款,纠纷圆满解决。
律师观点:解读要点,为当事人提建议
-分清财产性质:
同居财产分割要分清个人和共同财产,未约定归属时,共同出资和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按相关原则确定分割比例。
-重视证据留存:主张共同财产需提交充分证据,留存付款凭证、经营资料等,避免因举证不足吃亏。
-灵活调整策略:诉讼中要根据案情变化合理调整策略,减少诉累,精准维护权益。
-警惕财产转移: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及时收集证据,申请
财产保全,委托专业律师维权,避免错失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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