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辅修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是
四川首力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近日,他成功代理了一起标的额300万元的典当纠纷案,帮助
南充鑫X典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X典当公司”)实现维权翻盘。
案情:300万典当借款逾期,被告推诿责任
鑫X典当公司是一家合法的典当企业。2023年3月,该公司与夏X珍(化名)、邓X华(化名)、鲜X(化名)及南充和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X房产公司”)签订了《不动产典当
借款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发放当金300万元,典当期限36个月,月综合服务费率2.7%、利息0.3%,按月支付。邓X华(化名)、鲜X(化名)将名下一套房产抵押给鑫X典当公司并办理抵押登记,和X房产公司将名下四套房产
网签备案至鑫X典当公司指定人员名下作为补充担保,当金均转入何X(化名)(四川领X建筑公司独资
股东)的指定账户。
合同签订后,鑫X典当公司按约发放了300万元当金。然而,被告方仅支付部分息费后便不再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近2年,构成根本违约。鑫X典当公司多次催收,各被告却相互推诿:邓X华(化名)、鲜X(化名)称典当关系不成立,签字非真实意思表示,年息过高;和X房产公司否认自己是借款人,称借款系夏X珍(化名)个人行为,网签担保无效;四川领X建筑公司及何X(化名)称自己并非合同相对方,不应担责;夏X珍(化名)去世,其
法定继承人邓琳书面声明放弃
继承权,拒绝还款。300万元当金及高额息费无法收回,给鑫X典当公司运营带来巨大压力,该公司遂委托陈凤义律师维权。
办案:精准发力,层层破解维权难题
-全面梳理证据:面对杂乱的材料,陈凤义律师亲力亲为,逐一核查、分类整理、固定证据。他梳理了300万元当金的发放流程,确认鑫X典当公司已足额履行出借义务;核查各被告签字确认记录、抵押房产登记及网签手续,打破被告“
合同无效、签字不实”的抗辩;整理息费支付记录,精准核算合法息费范围,为后续息费主张提供依据。
-精准分析法律适用:本案核心争议点众多,陈凤义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和同类案件裁判规则,制定诉讼策略。他提出四大核心主张:一是合同合法有效,被告违约应担责;二是夏X珍(化名)系领X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何X(化名)作为独资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三是鑫X典当公司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是邓琳放弃继承权无需担责,其余五名被告连带承担债务及费用。
-庭审据理力争:庭审中,各被告态度强硬,相互推诿。陈凤义律师沉着冷静,围绕焦点,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条文,结合证据反驳被告抗辩。他强调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签字即认可权利义务;认定夏X珍(化名)系领X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何X(化名)应担责;和X房产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构成
表见代理,应承担还款责任;抵押房产已办理登记、网签备案,鑫X典当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息费标准符合规定。
结果:全额胜诉,维护典当公司权益
经过
法院全面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凤义律师的诉讼主张,依法作出判决:确认夏X珍(化名)为领X建筑公司实际控制人;五名被告偿还300万元典当借款本金、违约金及利息;鑫X典当公司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支付
律师费4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五名被告共同负担。这意味着鑫X典当公司的损失得到法律确认和保护,维权难题解决,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权落地,为款项执行提供保障。
观点:新颖实用,为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签字担责:陈凤义律师指出,只要民事主体在合同上签字且系真实意思表示,就应按合同约定担责,警示市场主体签署法律文书要谨慎。
-债务加入认定:本案认定领X建筑公司债务加入有效,夏X珍(化名)作为实际控制人签字代表公司,独资股东何X(化名)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应担责,为破解“公司空壳化逃债”提供维权路径。
-抵押担保形式:和X房产公司名下房产通过网签备案构成让与担保,
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打破“未办抵押登记即无优先受偿权”的认知误区。
-典当息费标准:典当借款息费计算有标准,本案约定未违反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但逾期息费需符合法律规定,典当企业应规范合同约定,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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