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还辅修了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17年法律领域从业经验,具备
法院审判、知名
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三重核心从业经历,是一位实战经验丰富的复合型律师。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的一起
同居关系析产二审成功案例。
案情:
同居财产分割起纷争
2005年前后,陈女士(化名)与鲜先生(化名)相识后开始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共同抚育子女,并经营一家不锈钢批发部,批发部经营所得是两人同居期间的主要生活来源。然而,2024年两人因家庭琐事感情出现裂痕,最终解除同居关系。在分割财产时,双方产生激烈分歧,多次协商无果。2025年3月,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车库、车辆等财产,以及批发部经营收益和共同债权,并要求鲜先生赔偿财产损失。诉讼中,陈女士发现鲜先生在2025年2月将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及车位转让给其儿子,便
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并撤销,同时分割房屋及车位购买款。
一审法院对双方无争议部分财产进行了分割,但认为涉案房屋及车位已转让给鲜先生儿子,牵涉案外人利益,未对该房产及车位出资进行分割,驳回了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陈女士不服判决,委托陈凤义律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办案:精准破局全力争取
陈凤义律师接受委托后,安抚陈女士情绪,仔细研读卷宗和证据,精准找到案件核心难点。随后制定了“梳理出资证据、反驳抗辩意见、明确法律适用、争取合理分割”的二审诉讼策略。
-全面梳理证据:核查所有证据,分类整理出完整证据链。重点核实鲜先生支付房屋及车位的款项凭证,确认其共计支付292121.05元;整理批发部经营记录,证实鲜先生收入与批发部业务密切相关,出资款源于共同经营所得。
-调整诉讼策略:鉴于陈女士二审撤回撤销房产转让请求,认可鲜先生儿子部分出资,陈律师及时调整诉讼重点,聚焦鲜先生支付的292121.05元出资,主张其为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并请求维持一审其他合理
财产分割部分。
-反驳抗辩意见:针对鲜先生抗辩,逐一有力反驳。指出鲜先生声称的个人劳务报酬50000元与共同经营相关,应属共同财产;其主张的购房款来源无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该出资仍认定为共同财产。
-明确法律适用:结合法律及司法解释,提出同居期间未约定财产归属的,共同生产经营收益及购置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分割时要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及照顾女方原则。本案中,陈女士在同居生活和经营中付出多,主张鲜先生出资部分按70%比例分配给陈女士。
-庭审据理力争:二审庭审中,面对鲜先生强硬抗辩,陈律师沉着冷静、逻辑清晰辩论。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结合证据反驳不合理抗辩,强调房产出资属共同财产,按照顾女方原则给予陈女士高比例分割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序良俗。
结果:二审改判追回巨款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全面采纳陈凤义律师诉讼观点,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部分判决,鲜先生向陈女士支付房屋及车位出资分割款204484.73元,品迭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陈女士支付310289.6元,驳回陈女士其他诉讼请求,并明确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负担。陈女士成功追回31万余元财产分割款,同居财产纠纷圆满解决。
观点:解读要点维护权益
陈凤义律师结合本案及自身经验,总结出实用法律要点:一是分清个人与共同财产,未约定归属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割;二是重视举证,留存共同出资和经营证据;三是灵活调整诉讼策略,合理维护权益;四是警惕财产转移,发现异常及时维权。
这场同居关系析产二审纠纷的胜诉,充分体现了陈凤义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成功挽回损失,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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