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时辅修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17年法律行业经验。他曾有
法院审判、知名
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等多重从业经历,是一位兼顾司法视野、商业思维与实战能力的复合型律师。在法律工作中,陈凤义始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此次他在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再次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智慧。
案情简介:索要货款起纷争
2021年12月,鑫X建材经营部(化名)与力X乐
公司(化名)签订《鑫X建材供货合同》,约定力X乐公司向鑫X建材经营部采购建材。合同明确了货物规格、单价、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备注最终供货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定金40万元,验收提货前付清余款。
合同签订后,鑫X建材经营部称按约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供货,累计供货及加工费604206.27元,力X乐公司仅支付51万元,尚欠94206.27元。2022年12月,双方对账后,力X乐公司承诺15日内付清欠款,但期满后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2024年12月,鑫X建材经营部向
绵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力X乐公司支付货款及加工费94206.27元、违约金20263.8元、律师代理费10000元、保函费5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1400元、保全费1170元,各项诉求合计近12万元。力X乐公司则认为自身并非适格被告,未实际履行合同,也未收到货物,不应支付款项,遂委托陈凤义律师代理此案。
办案经过:精准抗辩破难题
陈凤义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研读判决书和双方证据,梳理出案件核心难点:一是原告以供货合同等为依据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二是发货清单和对账单由案外人何某签字,原告主张构成
表见代理;三是需明确合同相对性,证明货款与力X乐公司无关。
针对这些难点,陈律师制定了“坚守合同相对性、反驳表见代理主张、强化证据支撑”的抗辩策略。
-全面梳理证据:陈律师核查所有证据,整理出完整证据链。重点梳理了力X乐公司与中创公司的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证明厂房建设项目包工包料给中创公司,力X乐公司仅付工程款;付款凭证也证实其支付的款项是代中创公司支付。
-主张合同相对性:陈律师强调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仅约束双方当事人,本案力X乐公司虽签订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未收到货物也未授权何某对账、收货,案涉建材是中创公司员工何某采购,货款应由何某及中创公司承担。
-反驳表见代理:针对原告主张何某签字构成表见代理,陈律师指出表见代理需满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但何某签字时未出示力X乐公司的
委托书等,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何某本人也认可案涉货款由其支付,不构成表见代理。
-强化辅助证据:陈律师提交何某的《付款委托》和力X乐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何某的通话录音,进一步佐证案涉纠纷与力X乐公司无关。
-庭审据理力争:庭审中,陈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辩论,阐述力X乐公司的抗辩意见,反驳原告不合理诉求,强调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得到法院认可。
案件结果:胜诉规避损失
经过法院公开审理,全面采纳陈凤义律师的抗辩观点,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鑫X建材经营部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均由原告负担。这意味着力X乐公司成功摆脱无妄的货款纠纷,避免了近12万元的经济损失。陈凤义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付出,从证据梳理到庭审辩论,每一步都体现了他的严谨和负责,成功帮助企业规避了风险。
律师观点:总结要点为企业护航
案件胜诉后,陈凤义律师总结了4个核心法律要点,为企业规避买卖合同风险提供参考。首先,要坚守合同相对性,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因他人行为承担责任;其次,表见代理需谨慎认定,企业应规范授权流程;再次,举证责任是核心,企业要留存完整证据;最后,代付款项需明确约定,避免引发纠纷。这些实用的法律建议彰显了陈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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