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陈凤义律师推荐:成功助力饲料公司驳回近12万货款诉求案例
解析
陈凤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辅修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拥有超过17年法律领域深耕经验,是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兼具法院审判、上市公司法务管理及律师从业经历,能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陈律师经办的一起极具代表性的案例。
一、案情简介:无端诉讼引忧虑
2021年12月,鑫X建材经营部(化名)与力X乐公司(化名)签订了《鑫X建材供货合同》。鑫X建材经营部称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累计供货及加工费合计604206.27元,力X乐公司仅支付51万元,尚欠货款及加工费94206.27元。2022年12月对账后力X乐公司承诺付款,但到期未付。
2024年12月,鑫X建材经营部向绵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力X乐公司支付货款及加工费、违约金等合计近12万元。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诉讼,力X乐公司表示自身并非适格被告,未实际履行合同,也未收到货物,不应支付款项。为维护合法权益,力X乐公司委托陈凤义律师代理此案。
二、办案经过:精准策略破难题
陈凤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精准定位案件核心难点。一是原告以供货合同等主张与力X乐公司存在买卖关系并要求付款;二是发货清单等由案外人何某签字,原告主张构成表见代理,后果由力X乐公司承担;三是需明确合同相对性,证明货款与力X乐公司无关。
基于此,陈律师制定了“坚守合同相对性、反驳表见代理主张、强化证据支撑”的抗辩策略。
-全面梳理证据:陈律师细致核查了包括供货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在内的所有证据。重点梳理了力X乐公司与中创公司(化名)的施工合同,证明力X乐公司厂房建设由中创公司包工包料,其付款系代付;整理付款凭证,证实并非自身履行合同付款义务。
-精准主张合同相对性:陈律师明确指出,本案虽签订了供货合同但未实际履行,力X乐公司未收到货物,也未授权何某对账、收货。案涉建材由中创公司员工何某采购,货款应由何某及中创公司承担。
-反驳表见代理主张:针对原告主张何某签字构成表见代理,陈律师结合法律和事实反驳。何某签字时未出示力X乐公司授权文件,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何某有权限。且何某出庭作证认可本人支付货款,不构成表见代理。
-强化辅助证据:陈律师提交何某的《付款委托》和通话录音,证明代付款项性质及纠纷与力X乐公司无关。
-庭审据理力争:庭审中,陈律师围绕核心焦点,条理清晰地阐述抗辩意见,用完整证据链反驳原告诉求,强调合同相对性,明确责任主体。
三、案件结果:胜诉捍卫企业权益
绵阳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陈凤义律师的抗辩观点,依法作出判决。驳回鑫X建材经营部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这一判决使力X乐公司成功摆脱无妄纠纷,避免近12万元经济损失。
四、律师观点:总结要点助防范
陈凤义律师结合本案及过往经验,总结出四点核心法律要点供企业参考。一是坚守合同相对性,明确责任主体,避免为他人行为担责;二是谨慎认定表见代理,规范授权流程,防范风险;三是重视举证责任,留存完整证据,为纠纷化解提供支撑;四是代付款项明确约定,避免法律纠纷。
报告编号:NO.20260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