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陈凤义律师:买卖合同纠纷中成功为委托人洗脱付款责任
解析
案情简介:无端被诉索要货款
2025年,蓬安县某海鲜行将南充市高坪区吉xx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吉x润超市”)及眉山某商贸公司、李x明(化名)等共五方列为被告,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称,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两次向xx超市供货,货款总计130768元,仅收到5万元货款,剩余款项未付。且有李x明(化名)及何x珍(化名)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收货,李x明(化名)曾为眉山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还代为支付了5万元货款,因此要求吉x润超市承担付款责任,其余被告承担补充责任。吉x润超市认为自身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付款责任,于是委托陈凤义律师参与诉讼维权。
办案经过:抽丝剥茧精准抗辩
-细致梳理证据:陈凤义律师接收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整理。仔细核查了原告提交的销货清单、转账记录,以及委托人吉x润超市的场地租赁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经过深入分析,发现签字收货的李x明(化名)、何x珍(化名)并非吉x润超市员工,也无超市的任何授权委托;原告与郑X燕(化名)协商供货事宜时,郑X燕(化名)未提供任何代表吉x润超市的身份文件;销货清单仅标注购货单位为“吉麦润”,无超市盖章确认,且吉x润超市与李X(化名)存在场地租赁关系,案涉货物实际由李X(化名)、郑X燕(化名)等人实际对接和收取。从而明确了核心抗辩点,即吉x润超市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的缔约方和实际买受人。
-精准把握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陈凤义律师分析认为,买卖合同的缔约方应是实际协商供货、收取货物的主体,而非仅标注的购货单位名称。基于此,他确定了本案的抗辩策略:一是证明李x明(化名)、何x珍(化名)与吉x润超市无劳动关系和授权关系,其收货行为与超市无关;二是证实案涉货物的实际协商人是郑X燕(化名),实际收货人受李X(化名)委托,李X(化名)与郑X燕(化名)才是真正的合同相对方;三是厘清吉x润超市与李X(化名)的场地租赁关系,与案涉买卖关系相区分,排除超市的付款责任。
-庭审强势抗辩:庭审中,面对原告要求吉x润超市承担付款责任的主张,陈凤义律师沉着冷静、条理清晰地展开抗辩。他详细向法院陈述了案件事实,通过举证表明吉x润超市与原告之间未签订任何书面买卖合同,也未实际对接供货、收取货物,签字收货人的行为无超市授权。同时,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场地租赁相关证据,证明李X(化名)、郑X燕(化名)是案涉货物的实际缔约方和买受人,李x明(化名)的收货行为系受李X(化名)委托,眉山某商贸公司的转款行为也与吉x润超市无关。针对原告以“销货清单标注吉麦润”主张超市担责的理由,他从法律角度指出,该标注并非认定合同相对方的唯一依据,需结合实际交易行为综合判断。
案件结果:成功洗脱付款责任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凤义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吉x润超市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的缔约方和买受人,原告主张吉x润超市承担付款责任的依据不充分,判决驳回原告对吉x润超市的全部诉讼请求,吉x润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货款支付责任。同时,确认案涉买卖合同的实际缔约方和买受人为李X(化名)、郑X燕(化名),二人参与了货物协商、收货等全部交易过程,判决其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80508元,并按年利率3.9%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逾期付款利息。此外,认定眉山某商贸公司、李x明(化名)并非案涉货款的给付主体,判决驳回原告对该二被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20元、保全费628元,均由实际买受人李X(化名)、郑X燕(化名)承担。
律师观点:总结经验防范风险
陈凤义律师结合本案办理经验,针对买卖合同纠纷的维权和抗辩要点提出了专业观点。他强调合同相对性是买卖合同纠纷的核心原则,认定付款责任主体应结合实际缔约行为、货物交接、款项协商等实际交易事实,而非仅依据单据标注的名称,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需以微信聊天、实际收货、款项支付等证据综合界定合同相对方。企业若被无端列为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应及时固定无关联证据,如员工花名册、授权委托记录、场地租赁/合作协议、微信/转账记录等,举证证明自身未参与交易、无授权他人收货/付款,与案涉买卖关系无任何关联。收货签字行为的责任归属,需看是否有合法授权,若签字人非单位员工、无单位书面/口头授权,且单位未对该行为进行追认,该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签字人或其实际委托人承担,与标注单位无关。此外,企业在商事交易中应规范合同签订和单据管理,尽量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货、付款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授权人员签字,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单据标注应与实际交易主体一致,避免因单据标注不规范引发法律纠纷,同时注意留存全部交易证据,为后续维权或抗辩提供依据。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陈凤义律师
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南充执业7年
擅长: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经济犯罪、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陈凤义,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电话:18011689792【咨询费200-500/小时】,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辅修重庆工商大学会计专业,深耕法律领域 17 年,拥有法院审判、知名上市公司法务管理、专职律师三重核心从业经历,是兼具司法视野、商业思维、实战能力的复合型资深律师。深...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